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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
2023-03-30 14:52:24   地区:江苏   浏览:0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授权发布的其他网站(仅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wxbh.gov.cn/rbj/index.shtml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考务信息):http://www.wxbh.gov.cn/bhws/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1178788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附件:

  1.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普通类)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