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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城区新建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30 15:05:57   地区:天津   浏览: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首先按照退役军人优先的原则,然后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担负。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武清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1.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武清区教育局、专业部门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教师,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在区内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申请。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6.招聘教师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4067、022-28013570、022-2801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