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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四川成都理工大学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2023-03-31 10:40:46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本公告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与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6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会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6)报考者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相关学生工作部门(含研究生工作部门)开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件(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等内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高校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与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专职辅导员身份、工作起止年月与年度考核结果等内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原件1份。

  其中(1)至(6)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第(7)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发予《面试通知书》,并安排心理测试(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不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若因面试资格审查入围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若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