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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安宁阳县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
2023-03-29 09:51: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5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9:00—5月13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宁阳县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打包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yrsk@ta.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5681611进行确认。具体办理方式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次面向乡镇、街道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降低后的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分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可凭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退伍证、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作为考试凭证。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