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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人)
2023-03-29 14:54:24   地区:贵州   浏览:0

  2.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说课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说课成绩未达60分或未参加说课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的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40%+面试环节成绩×60%。

  2.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的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60%+面试环节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都相同,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3年9月30日2023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事业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