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二)聘用。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
2.大龙开发区招聘的岗位由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直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招聘相关规定和本《招聘简章》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规定及《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专业代码(研究生)》等;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目录。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五)本《招聘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铜仁人才服务热线“96567”,省外拨打“0851-96567”,根据语音导航按6键接入铜仁市根据语音导航,再按1键接入铜仁市本级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6—3323622(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0856—5329955(铜仁幼专组织人事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3.监督电话:0856-5223368(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2023年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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