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选聘公告
2023-03-29 09:50:17   地区:河北   浏览:0

  (4)职称证;

  (5)相关岗位执业证;

  (6)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和社保缴费证明;

  (7)同底色2寸免冠证件照2张;

  (8)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要求见《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5.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1.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考核组),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实施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面试结果,确定初步人选。

  3.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按照《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与业务能力、工作经历与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秦皇岛市妇幼保健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除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35-3852200(选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21360(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