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学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二)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向学院党委请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http://pac.gzu.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进行递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3年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3年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三)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88293013,监督电话:0851-88290748。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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