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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3-03-28 15:04:19   地区:贵州   浏览:0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贵州省卫生信息中心:0851-86812310

  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0851-86856294

  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5613420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0851-86861166

  贵州省交流合作中心:0851-86813347。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izhou.gov.cn)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izhou.gov.cn)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izhou.gov.cn)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阶段规定时间内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