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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市屏南县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4 11:46:16   地区:福建   浏览:0

  收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公布通知后,我县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nan.gov.cn/)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专栏发布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届时请关注网站信息)。

  (五)面试

  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150分制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达到合格线的方可参加面试;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学科面试采用片段教学(100分制)方式:现场抽题、备课,进行片段教学,根据考生片段教学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教材版本等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通知。

  (六)考试总分计算

  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加分后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1.各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招聘岗位仍存在空缺的,该招聘岗位空缺的计划数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优惠政策

  根据《屏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屏南县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屏教综〔2023〕54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录用后享受县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的生活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生活补助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首套房购房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属于屏南籍或屏南生源地的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毕业3年内(含3年)通过当年新任教师招聘回屏南任教的,除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待遇外,服务期满后予以一次性发放大学本科期间学费等额补助。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于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需在5月20日前分别向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屏南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给予笔试成绩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4.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