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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市缙云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二)
2023-03-23 11:31:37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体检、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编制教师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待聘教师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被聘用事业身份人员须在缙云教育系统服务满5周年,待聘教师至少完成当个学年的教学任务。

  3.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3312052

  咨询电话: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3140612、3140613,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27520。

  附件:1.2023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xls

  2.申请书.docx

  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