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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3 11:39:0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和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操作。

  5.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

  (六)考试成绩

  1.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2.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布。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中的考生进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工作或学习表现。

  2.被考察对象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3.被考察对象有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拟录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公示

  1.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本次招聘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不列入正式编制管理。

  (二)控制数人员待遇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和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巴教通字〔2022〕58号)文件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协议包过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

  本公告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