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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广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人)
2023-03-22 10:23:14   地区:安徽   浏览:0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8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到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十楼西北侧,联系电话:0563-604032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考生,由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组织考核赋分。考核分低于报考全市4个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考生平均分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均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按5:1、其他岗位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二)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还须提供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共同出具的身份审查证明。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岗位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今年毕业教育类研究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岗位有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和“本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