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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人)
2023-03-22 08:39:26   地区:安徽   浏览:0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专业测试费用的政策。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