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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南雄市界址镇招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23-03-20 10:00:56   地区:广东   浏览: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南雄市界址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咨询电话:0751-376272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及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有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资格初审

  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界址镇人民政府。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二)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三)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四)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五)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在三天内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连同体检合格报告上交界址镇党建办开展进行综合考察和资格复核。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界址镇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解除聘任关系。考生入职后6个月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将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缺额人数进行补录,如本岗位没有补录考生,可从本镇其他岗位招聘中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具体调剂数量及方案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九、薪金待遇

  界址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批准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实施一年一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岗位聘用人员至少承诺服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