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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中市市直属学校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3-15 10:41:34   地区:四川   浏览:0

  本次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近期公告。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对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对象。

  七、政审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者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未尽事宜,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0827-581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