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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03-13 09:25:21   地区:广西   浏览: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一周后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成功报考引进人才职位的考生免笔试、免交报名费,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谈)

  (一)面试: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果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

  (二)面谈:人才引进岗位考生参加面谈,面谈后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排名为先。

  引进人才职位不评定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引进人才职位按照面谈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南宁海关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说明.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