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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遂宁船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人)
2023-03-13 09:28:36   地区:四川   浏览:0

  2.审查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身份证号码及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