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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聘公告
2023-03-09 11:40:19   地区:广西   浏览:0

  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验证、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聘用材料,市、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招考聘用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制止,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会监督电话:0779-318602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信地址:贵州路52号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8室

  附件:北海市2023年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