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09 11:42:11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52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芜湖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u.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系统(https://www.whysee.net/mh/#/mh/xsYjsLogin)”。报名时间为3月14日8:00至3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通过实名注册账号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8日23:00前可随时登录“芜湖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8日23: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9日14:00至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