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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市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08 14:43:07   地区:四川   浏览:0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7、《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815039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