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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五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06 14:30:15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五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3年五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6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wuhe.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wuhe.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不含)之前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拟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语文学科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体育中心(足球场看台一楼西门)。

  3、报名时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2)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