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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23-03-06 14:35:25   地区:安徽   浏览: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地址:蚌埠市涂山路429号禹会区人民政府4楼416房间,联系电话:0552-4034142)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公布。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四项材料之一:①本人学生证原件、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报考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单位购买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缴纳不少于36个月社会保险材料,并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如所在学校为民办中小学校,还须同时加盖审批单位公章。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考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区聘教师报考所有岗位须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