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面试地点:南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考试当天,拟参加体检人员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同时上交《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高校采用网上电子签约而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原件的,不需上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考点现场即明确表示放弃应聘岗位的或在规定时限内未签约的,由此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该岗位空额数递补一次,若出现同分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3.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2023年7月31日前,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如遇拟录用人员个人放弃(违约)、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5.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单位内,通过网络(或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7.录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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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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