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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区属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05 11:05:06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九)公示与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区人社局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一经录用,统一分配,服从安排。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任教学校)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5-8886710(花山区教育局)、0555-8880651(花山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8886703(花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0555-8886712(花山区教育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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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区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表

  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马鞍山市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