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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公
2023-03-05 10:58:42   地区:江苏   浏览:0

  ⑷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相应批次报名截止时间距离服务期满超过六个月的在编(在册)人员;

  ⑸2023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⑹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投递《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单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市卫健委视岗位报名及单位初审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每批次启动前将提前一周在市卫健委网发布启动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前两天为当次报名截止日(首、末两次除外)。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布招聘结果、岗位动态核减情况及核减后的新《岗位简介表》。

  首次报名截止时间3月30日,其他批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上一次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进行报名,末次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目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次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考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南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

  3.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比对材料及相关复印件2张;

  4.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工作经历、相关岗位和所在单位等级证明等);

  5.研究生阶段一直在国外的留学归国人员未参加国内职称评定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要求限制;

  6.南通大市内卫健系统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进入考试程序。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等于3:1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现场可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3:1的须先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