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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03 15:14:00   地区:天津   浏览:0

  (九)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无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在教委(http://jy.tj.gov.cn)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招聘专栏及学校网站http://slzaxx.tj.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88254496  监督电话:88252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2023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