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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02-28 12:52:04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满足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简称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

  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简称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

  (二)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为市政务服务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解答公众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服务工作;受理群众生活服务求助事项,转办、交办、督办事项处置;承担收集和整理群众生活服务求助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进行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2023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招聘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报到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3年2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zwfwb.tj.gov.cn)、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bmzx.zwfwb.tj.gov.cn)、微信公众号“天津12345”(微信号:tj12345rx)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