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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
2023-02-23 16:28:37   地区:湖北   浏览:0

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可能会有所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综合笔试结束5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

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部分招聘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岗位(详见招聘单位事先公布的面试相关公告),由招聘单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实施,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且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实施,相关事宜详见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三)总成绩合成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照公告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相关招聘单位网站等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由招聘单位在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应在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得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