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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明市监察委员会招聘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3-02-23 10:22:50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聘用

  1.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昆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购买意外伤害险。

  3.享受春节、中秋、生日福利待遇。

  4.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

  2.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成绩半年以内有效,招聘结束后半年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即时补录使用。

  4.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3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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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2023年招聘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