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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民政学校招聘公告
2023-02-21 11:35:13   地区:河南   浏览:0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具备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

  重要提示: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请关注河南省民政学校网站(http://www.hnsmzxx.com)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与我校人事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3365989。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紧缺、急需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经省人社厅批准备案、,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演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面试的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365989(河南省民政学校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