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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2-21 14:40:48   地区:浙江   浏览:0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2日9时。

  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8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zjw.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