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咸宁市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
2023-02-20 14:46:12   地区:湖北   浏览:0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宁组工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宁组工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5.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公告由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15-8126920。

  附件:1. 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

  2.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