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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2023-02-20 14:47:34   地区:安徽   浏览:0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有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待遇保障。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范围内,博士可按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可按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县(区)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各县(区)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除享受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调提供3年周转住房;引进后5年内(含)在蚌新购自住商品房的,比照享受我市产业人才引育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比例发放。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培养锻炼。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先推荐参加专题培训、专业学习、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三)择优使用。对引进毕业生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为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

  六、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2-3121239(市人才办);

  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2-3075107(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0552-3137161(蚌山区委组织部);

  0552-4956389(禹会区委组织部);

  0552-2829931(淮上区委组织部);

  0552-3182320(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8212488(怀远县委组织部);

  0552-6022050(固镇县委组织部);

  0552-5037916(五河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查询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附件:

  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