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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2-16 09:01:55   地区:山西   浏览:0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住建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0356—22292216/0356—2229221(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

  技术咨询电话:0356—219948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 督 电 话: 0356—2229254(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