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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钦州市“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公告
2023-02-16 09:04:12   地区:广西   浏览:0

  5.考生进入笔试室或面试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水性笔等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

  6.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岗位顺序→再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程序进行)。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同一岗位的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考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务必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招聘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所在场次的招聘指标数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市直中学岗位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所在场次的招聘指标数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向选择,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入围对象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根据需要酌情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考核、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聘用及用编

  按规定将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办理完结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使用编制类型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或公示通过后自动放弃的,可根据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