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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四川西南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公告
2023-02-15 08:49:10   地区:四川   浏览:0

  西南医科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高校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西南医科大学凭确认复函,书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南医科大学在西南医科大学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0-3160509(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0-3163678(西南医科大学纪委)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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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条件一览表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