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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石屏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3-02-14 16:50:02   地区:云南   浏览:0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附件2)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开始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理想、从教愿望、个人特长等。

  面试成绩(以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以1:5确定进入说课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说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说课

  说课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说课课题由招聘单位拟定,考生根据课题进行15分钟以内说课,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说课成绩以各位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面试成绩、说课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30%+说课成绩(百分制)×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后进行说课的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说课单项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确定排名先后。若再出现说课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时,由监督组代表从说课备考题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套,现场组织并列人员进行二次说课,根据二次说课成绩的高低对并列人员先后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二次说课成绩不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校园现场招聘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