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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2-14 16:53:07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因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lcsnky.com)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三)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6050172

  监督电话:0635-6050170

  附件1:聊城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聊城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聊城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表与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

  附件5: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式样)

  聊城市农业科学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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