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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2023-02-14 16:53:23   地区:安徽   浏览:0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3203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2023年度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