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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2023-02-14 16:54:15   地区:广西   浏览:0

  (四)体检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试讲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院)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者,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在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拟录用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学校官网(www.gxdx.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3.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57618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71-5576677吴老师、5576138覃老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电子信箱:gxdxgkzp@gxdx.gov.cn

  本公告由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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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才情况登记表

  2.科研成果清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