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待遇
荆州区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区区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
1.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津贴。
2.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享受管理岗位9级工资待遇。
3.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4.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 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5.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政府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五、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荆州区纪委监委对人才引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委人才办、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职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716-8408695(荆州区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16-8466829(荆州区委人才办)。
中共荆州市荆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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