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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松滋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2023-02-14 10:09:42   地区:湖北   浏览:0

  5.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可同时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倾斜,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系数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

  6.实施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入选国家、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重大人才计划的,按由低到高层级给予1-2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市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8.纳入储备人才使用对象。凡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并通过面试程序后未聘用,属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特殊需求专业人才经批准的,个人愿意经组织体检、考核合格,可纳入2年期内储备人才使用,其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参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9.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事业单位和教育教学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医疗卫生引进人才实行最低8年服务期。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企业引进人才待遇

  企业相关待遇由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人才除享受企业正常待遇外,可享受我市入住人才公寓、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培育支持奖励、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松滋”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松政办发〔2022〕6号)文件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面试入围的考生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内放弃或对进入体检、考核、聘用环节无故恶意放弃的人员,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自动放弃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上向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6217701,手机号19972675505。

  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附件:附件1:2023年松滋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2023年松滋市企业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3:2023年松滋市企业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