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从市外新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市外新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六、招考服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苏仙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苏仙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0735-2266218
2.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3.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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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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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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