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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2-10 10:19:37   地区:江苏   浏览:0

  2.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301室。

  3.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

  2.新进人员在中心服务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1.本次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2.新进人员两年内以熟悉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

  七、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5-83335316、83335329;

  招聘监督电话:025-83335318。

  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