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公办教师工作公告
2023-02-09 09:08:51   地区:广东   浏览:0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4.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5.面试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7.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和面试时需取下口罩,候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9.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面试时,除说课外,还需进行技能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是考生的总成绩。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九、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人选。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