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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2-07 11:08:45   地区:浙江   浏览:0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金华市教育局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面试形式根据岗位需要分模拟上课或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男辅导员岗位为结构化面试,见附件1),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其中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40%、60%;无技能测试的,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教育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成绩查询: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未在聘用1年内<即2024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

  六、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