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2月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23-02-05 00:18:05   地区:广东   浏览:0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合格线由南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南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具体要求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考生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指定的资格初审时间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考生未能在资格审查当天指定的时间之前到达审查地点签到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它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当符合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少于拟聘人数的,则拟聘人数以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为准。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