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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市文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3-02-06 10:48:44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10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5人;面向毕业年度不限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40人;面向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公开招聘5人详见《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附件2)、《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3)。

  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岗位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文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3日至2005年2月3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其他岗位人员的要求:

  (1)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通过,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的在读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