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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2-03 09:08:32   地区:广西   浏览:0

  资格复核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复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的面试人员,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上旬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发布面试公告。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

  (五)面试的组织

  1.面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会同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4:6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师素养”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